关于开展2016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2  作者:  浏览次数: 26

各大创项目组: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通过阶段性检查的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包含2016年校级项目)。

二、报销安排

  1.报销时间

  (1)国家级项目与校级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组织。

  11月8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11月14日-11月16日、11月21日下午(14:00-17:3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校级项目(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除外)由学院组织。

  各项目组严格按照具体的报销指南(已经上传到各年度QQ群)将发票进行整理,发票必须是与项目研究有关并经过指导教师签字认可。于11月14日前由各项目组负责人将整理好的所有发票统一交至崔瑞康同学。凡是最终不按照说明要求准备发票而发现问题的,将直接取消本次报销资格。

  2.微信预约

  (1)为方便学生办理报销,提高报销效率,国家级项目与校级创业实践项目报销采用微信预约的方式进行。

  (2)预约方式:关注“中石大大创助手”微信公众号,点击“项目运行”-“报销预约”进入预约界面,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项目编号可在大创网站或大创系统进行查询,须确保无误,避免影响其他项目预约),成功预约后,可点击“项目运行”-“预约情况”进行查看。

  (3)预约时间:11月2日12:00-11月7日12:00,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预约。

三、报销流程

  1.各项目组应仔细阅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销指南》(“大创网站”-“下载中心”),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整理发票。

  2.国家级项目与校级创业实践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将符合要求的发票按指南要求整理后,填写经费报销明细表(“大创网站”-“下载中心”),到教务处办理报销。

  3.校级项目(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除外):各项目负责人将发票整理后根据院部安排办理报销,院部根据《报销指南》要求对项目发票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每张发票的用途进行深入了解,必须是与项目研究有关且经过指导教师签字,记录每个项目报销情况,完成报销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同时将各类发票进行整理并统计发票张数与金额,由院部负责人到教务处办理报销(应避开国家级项目报销时间)。

四、报销要求

  1.对在大创系统中运行的项目,在报销前须在系统中根据报销实际情况提交项目列支,并通过指导教师审核,院部在审核发票同时须对系统中项目列支进行调整与审核。未提交项目列支的项目不予报销。

  2.创新训练理工科类(数学类除外)国家级每项1万元,校级3000元,经管文法类、数学类国家级每项5000元,校级1500元;创业训练国家级每项5000元,校级2000元;创业实践国家级每项5万元,校级1万元。

  3.根据项目研究进度报销相应额度(如工作进展一半则只能报销经费的50%);未结题项目报销累计额度不超过80%;结题项目可以报销经费余额。

  4.经费必须实报实销,不得用发票套取经费。对报销后的项目,如果发现项目弄虚作假或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回相关经费。错过本次报销时间本学期不再组织报销。

五、其他

  1.学院会对每一个项目的报销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审查,严格控制报销比例,严禁超额报销。

  2.同学们应正确认识报销工作,端正态度,避免被社会不良行为影响,将项目经费真正用在创新创业实践上,为自己的大学生活增光添彩。

  3.教务处报销负责联系人:薛老师,电话:86981307;办理地点:办公楼904。

  学院报销负责联系人:霍宁,电话86981883.

  崔瑞康,11号公寓329宿舍,电话1780628809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http://itp.upc.edu.cn/

                                                                            地学院团委

                                                                            2016年11月2日


Design By 9.3 工作室 版权所有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532-8698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