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2  作者:  浏览次数: 55

各院(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大学生科技协会:

  为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搭建舞台,培养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石油工业训练中心决定联合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创业•成长•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017年4月

三、主办单位

  校团委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教务处 科技处 石油工业训练中心

四、组织机构

  由团委牵头,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石油工业训练中心等相关单位组成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担任评审委员,负责评奖;各学院团委负责作品的培养、申报和推荐工作;校团委科技实践部负责竞赛的评审组织和作品报送等工作。

五、参赛作品与申报说明

  (一)参赛资格。凡2017年7月1日以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科生作品或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三)参赛作品要求。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5年7月1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包括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在选题上要关注现实、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创造性。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专家推荐。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六、日程安排

  (一)竞赛启动(2016年10月)

主办单位下发通知,各参赛学院成立竞赛组织协调机构,启动学院的竞赛活动。

  (二)作品培养(2016年10月-12月)

各参赛学院选拔优秀项目,加大培养力度,利用课外时间开展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作品申报(2016年11月20日-11月25日)

  1、参赛作者需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一: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并向所在的学院团委提交完整作品,各1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各学院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学院初评,择优选出参加学校竞赛的作品;

  3、各学院对参加校级竞赛的申报作品,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提供一定物质支持,完善参赛作品;

  4、各学院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二: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统计表》1式2份、《作品申报书》和完整作品1式3份,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校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

  5、各学院可报送作品6-10件,其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总数的1/3。

  (四)作品评审(2016年11月25日-12月12日)

  1、11月28日前,完成作品的汇总、整理、分类和编号;

  2、12月1日前,组织作品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淘汰资格及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品;

  3、12月5日前,对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合格参赛作品进入校级终审决赛;

  4、12月12日前,对终审作品进行评审,评出校级竞赛特、一、二、三等奖。

  (五)继续培养(2016年12月-2017年4月)

评选出代表我校参加山东省竞赛的参赛作品,学校加大支持力度,入驻学生创新实践中心,继续完善作品。

  (六)推优参赛(2017年5月-11月)

  2017年5月,报送作品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017年7月,报送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017年10月参加全国终审决赛。

  (七)表彰奖励(2017年12月)

  主办单位联合表彰本届竞赛获奖个人、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单位,颁发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奖,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和“优胜杯”。奖励细则如下:

  1、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A类和科技发明制作B类四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各类别学生作品获奖数与对应作品入围终审决赛数量成比例。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例。

  2、为荣获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作品的主要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胜杯”3个,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四名的学院。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学院要为竞赛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二)全面发动,精心准备。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好本院的竞赛选拔工作。要强化“挑战杯”的品牌意识,发挥品牌效应,做好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参与面;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和科研力量,在遴选参赛作品时,全面权衡,好中选优,加强培养。

  (三)立足长效,建章立制。鼓励各学院设立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把“挑战杯”竞赛成果的转化和对学生的激励制度化,逐步实现长效机制;各学院可制定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九、联系方式

  参赛同学如有疑问,可以到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5室)咨询,也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询问。

  联 系 人:周琪超

  联系电话:0532-86983159

  邮箱:zhouqichao@upc.edu.cn

                             校团委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教务处 科技处 石油工业训练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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